小时候读柯南的,小说里有几篇涉及到受害人是信托基金的受益人,犯罪动机就是对信托基金的财产占有。当时觉得主角们都好有钱,还能创建信托基金。但经过这两年的税务和法律学习发现,不是只有有钱人才可以创建信托,普通人也可以。而且信托很大程度上市为了避税和保护家业。这几年英国税改也很大一部分在包括对信托基金征税的遗产税方面,因此涉及到的政策还是很多的。
这部分内容很专业化,若是用来避税需要很精巧的设计,不是所有人都适合。Y小姐就只捡大路边上的知识给大家做个skeleton的讲解,大纲如下:
为什么需要信托基金
信托基金本质上都是委托人为了给产业一个legal ownership所创的非自然人。信托不随委托人的生死、domicile状态而发生变化,也就能使得信托产业能够在脱离委托人后单独持久存在。以前的信托基金能够维持很久,但现在政府规定它的最长寿命是125年。125年之后这些产业还是要面临易主以及易主的税务问题,但是相比于人的七八十年寿命还是算比较长,起码能够保证富过三代。
信托基金分成三方:委托人(财产的原来持有者),受托人(财产的受赠者),以及财产的受益人。
错略来说,如果小伙伴打算长期定居英国、在英国已置产不少或者计划将来多多置产,且有强烈的财产保护意识,那么建立一个信托基金是有益处的。因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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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虑到意外死亡,可能会留下比较多的遗产,这份产业会被按照遗嘱或者法院判决留给在世亲属。除非全部留给配偶,而且配偶是UK domicile,那么超出available nil rate band的部分会上40%的过世税。 更糟糕的是如果小伙伴购买了人身保险且受益人是自己,人身保险也会算作是遗产的一部分。家产损失小一半的后果还是有些可怕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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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使不考虑意外死亡,如果小伙伴已经有英国房产、地产、或是未上市的公司,有时候会想把这些产业完整传给后代,而不是变现。再考虑到后代的死亡会造成另外一笔遗产税的征收,最好的方法也是成立信托基金。把这些产业交给第三方信托人持有,后代就能享受这些产业带给的利润,且不再受制财产的不断易主带来的税务负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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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小伙伴考虑控股一些公司,但是出于某些原因不想被大众知道这些信息,那么以信托的名义控股会是比较好的选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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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小伙伴想为子女提供一份稳定的收入,可以把一些股票、出租房转移到信托基金中。如果信托基金是Interest-in-Poessession (IIP)形式,这笔收入的收入税会比较低,也算是一种良好的避税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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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小伙伴在英国待到15年以上,就会变成UK domicile,之后海外资产也会面临死亡遗产税征收。如果在还是Non UK domicile的时候创立trust,这个trust可以是Non UK domicile,trust会保留这个status,里面的海外资产不会随着原主domicile的变化而被征收额外的税务。
信托基金的创立也很简单,只要委托人有明确的目的、明确的受益人、明确的信托产业就可以形成一个信托基金。操作流程上委托人(settlor)就是拟定和签署一份信托合同,写明受托人(trustee)的职责、受益人(beneficiary)的受益内容,完成财产转移就可以。受托人可以是任何人,只要没有精神方面的疾病。如果信托财产里面涉及土地,那么受托人必须年满18岁以上且多于两个人。
在创建信托之前,需要明确自己的目的,不同的目的对应以下不同的种类。
信托基金种类
一般信托基金分成三类:bare trust, Interest-in-possession (IIP)和discretionary trust。这三种基金根据受托人的权能范围而有所不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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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are trust:受托人只是委托人的“傀儡”,信托产业的收入分配和资产处置都是委托人说了算。这种信托主要用于隐藏财产所有人的身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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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IP:受托人有权分配信托产业的收入,但无权将收入积累在信托基金中。举个简单例子,如果信托基金中包括一栋商业租房,它会每年产生一些租金收入,这个租金收入受托人必须全部分配给受益者。因为受托人无权决定产业本身的归属,一般信托合约上会规定哪些受益人可以在生前享有收入,死后这些产业会再转移到谁手中。受益人也可能会有受益年限上的规定,比如在25岁之后再享有收入之类,这些都是在信托合约上规定的。因为受托人权力受到限制,这种信托比较适合一些委托人,他们想继续控制产业的收入流向,但又必须得摆脱产业法律上的拥有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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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iscrtionary trust:受托人有充分权力决定产业收入分配和资产处置。受益人只能希望从收入中获益,但无权要求受托人对产业做任何处置。比如说上面那个例子,每年产生的租金收入受托人可以根据需要分配或者不分配给受益人,可能会进行再投资,或者变卖。这种信托算是委托人彻底把产业留给受托人,受托人如果是自己的子女的话,创建信托也算是委托人完成家业的传承。
这三种信托在纳税方面差别还是很大的,尤其在income tax方面。大体就是受托人权力越大,收入税就越多。
在实际中trust也可能是上述trust的mixture,收入税的计算就会更加复杂,Y小姐就不做深入介绍了。
信托基金面临的税种
既然信托是一个为了财产所属创造的“人”,那么一般的individual所面临的income tax, capital gain tax, inheritance tax它也会遇到。征税范围和报税流程上来说,信托基金与个人大致是一样的,但税率有较大的区别。 下面几个表格给大家划出来一些重点。无特别说明的情况下,信托是包括IIP和discretionary trust。bare trust的收入税、资产利得税和遗产税还是在委托人身上做assessment.
收入税
信托 | 自然人 | |
---|---|---|
征税范围 | * Non-Savings income (包括不仅限: trading income, rental income) * Interest income * dividend income |
* Employment income * Rental income * Interest income * dividend income * Trading income * Pension income * Termination income (被炒鱿鱼的时候) |
纳税人 | 受托人 | 自己 |
报税截止日期 | 税年后的1月31号 | 税年后的1月31号 |
免税额度 | Not available 在极特殊的信托中,可以享受受益人的allowance | * personal allowance : 12,500 * Savings allowance: 0/500/1000 *Dividend allowance: 2000 |
抵税项目 | * 某些情况下的trust expense * rental expense *trading expense |
* rental expense * 为雇主所贷款的interest *trading expense |
税率 | discretionary trust: 45%/45%/38.1% IIP: 20%/20%/7.5% |
三个税档,在个人所得税中有提及 |
资产获利税
信托 | 自然人 | |
---|---|---|
征税范围 | * gain on shares and securities * gain on lands and buildings * gain on non-wasting chattels * gifting, in particular gifting to the beneficiaries |
* gain on shares and securities * gain on lands and buildings * gain on non-wasting chattels * gifting |
纳税人 | 受托人 | 自己 |
报税截止日期 | 税年后的1月31号, 土地房产交易是半年内 | 税年后的1月31号,土地房产交易是半年内 |
免税额度 | 假定委托人在某税年总共有n个基金,免税额度是: max(200, 12,300/2n) 在某些信托中,可以享受受益人的exemption amount |
* exemption amount (2021/21) : 12,300 |
抵税项目 | * capital loss * capital expense * selling cost, acquiring cost * 之前资产受赠产生的遗产税 |
* capital loss * capital expense * selling cost, acquiring cost |
税率 | 20%/28% | 两个税档,在资产利得税那篇中有提及 |
遗产税
信托 | 自然人 | |
---|---|---|
征税范围 | * at creation exit charge/principle charge () |
* lifetime transfer to the trust * failed potentially-exempt-transfer * IHT on death |
纳税人 | 委托人/受托人/受益人 | 自己或者trustees或者executor |
报税截止日期 | 产生IHT charge的月底往后数六个月内,或是税年的4月30号 看哪个早 |
产生IHT charge的月底往后数六个月内,或是税年的4月30号, 看哪个早 |
免税额度 | 比较复杂,跟委托人relevant trust的个数有关, 也跟委托人在创立trust的剩余nil rate band有关 | * annual exemption amount : 3000 * 各个名目的exemption * nil rate band (在遗产税那篇有提及) |
税率 | * 20% on gifting, * 针对exit charge 和principle charge有复杂actual rate计算 | 20%(lifetime)、40%(on death) |
遗产税里面有两个名词打了星号,exit charge and principle charge,需要专门解释一下。exit charge是受托人再想把财产转移到受益人的时候,不是随便就能转移,而需哟再要上一笔遗产税;principle charge是信托成立后每10年,HMRC都要对它现在的产业征收一笔税,按照市场价值。换句话说,如果受托人为了避免principle charge而选择把产业转给受益人,这个产业要被征收exit charge;如果受托人选择把产业留在信托里,他就要面临每十年principle charge。
Principe charge的最高税率是6%,若委托人在建立信托时还有可利用的nil band,那么这个税率会相应降低。只是具体计算很繁琐,我这边就不做介绍啦!
信托基金的避税功能
小伙伴从收入税的表格可以发现,IIP trust的收入税率低,只需要交纳basic rate,可能会问,如果我把产业都放在基金里,岂不是可以少交一些收入税呢?其实没有这么绝对,撇开建立trust的时候要交的20%生前财产转移税以外,turst里面的产业也要面临exit charge和principle charge。加上收入在分给受益人后,受益人那边还要根据这笔trust收入上一次税。所以说,如果受益人跟委托人的收入水平旗鼓相当或者更高,把产业放入信托交的税会更多,不是很明智;但是如果受益人无其他收入或者收入很少,而且这个产业是委托人的非上市公司,那么把公司交由信托管理就是一个非常好的避税方法。
还有一种情况下交由信托公司打理自己的产业也是个不错的选择,就是委托人想给子孙留下稳定的收入流,而非把整个资产直接留给后代。信托公司作为财产的法律所有人,有权阻止子孙破产后法院对这个产业的强制执行;但子孙作为实际受益人,有权享有产业带来的利润收入。这个产业若是非上市的公司,信托基金在税务上能获得全额减免:既能免掉生前财产转移的遗产税,又能免掉exit charge和principle charge。对委托人来说,在把产业捐出去后,他本人遗产总额也不会太多,这样子就能用免税额度抵掉其它方面遗产税。
信托的另一个税务好处是它可以保持Non UK domicile的状态。小伙伴们若在英国时间久了,长于15年,domicile在IHT上会自动变成uk domicile,之后海外资产就要受征于英国的遗产税了。但如果大家还是在Non UK domicile的时候,创立一个信托,把海外资产划给信托,信托就是non-uk domicile的了,海外资产就一直被non-uk domicile的信托公司所掌管,之后的任何资产转移不再受制于英国税法。